创业创新的关键不是对自己很新,而是对这个时代很新。这个时代最前沿的创业创新究竟是什么?我们没有答案,但作为智库中的商学院,北大国发院bimba商学院一直强调站得高、看得远,在天井里自满,不如到天台上饱览。对国家大势、产业大局如此,对创业创新也是如此。为此,我们在5月29-30日特别与钛媒体、海银资本合作,邀请硅谷最前沿的创业者与我们国发院最优秀的导师一起举办中美创业创新巅峰论坛。
“美国发明 中国制造 全球市场”,这是否应该成为未来积木式创新的基本趋势呢?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薛兆丰的最新文章也许能帮我们回答这个疑问。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 薛兆丰
每当科学家被问到为什么要从事科学研究时,他们都说是因为好奇和兴趣。这容易让人产生错觉,认为科技创新是一群对任何事物都抱有同等兴趣的聪明人,误打误撞地发现新的元素、新的药方、新的公式或新的材料,他们再把商人找来,或亲自出马,把产品做出来,完成从科技创新到商业应用的整个过程。
今天的科技创新,靠那么点运气是远远不够的。一只经过特殊处理的供实验室专用的白鼠(如用于糖尿病、肥胖症和老年痴呆症的白鼠)价格约为3,500美元。有些实验室一年养老鼠的成本就可以高达几十万美元,而一间由一名教授和6-7名学生组成的普通实验室,没有60-70万美元是撑不了一年的。科学家当然是出于好奇和兴趣才从事科研活动,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选择不受成本的约束和金钱的牵引。
美国目前全方位的科技创新,建立在一系列有效的制度上。最关键的是两个互动的环节,一是拜杜法案对发明专利的重新确权,它激发了科研机构创造专利技术并且将它们推向应用的积极性;二是资本家和企业家所主导的技术转化活动,它实现了从理念和技术到识别、融资、制造和销售的实现。前一个环节,把大学和科研机构变成了经济发展的引擎,而后一个环节,则反过来重新塑造了大学和研究机构。
在1980年以前,美国法律规定,凡是接受过联邦政府资助的科研项目,其成果都归美国政府所有。这样,发明者与其发明无关,承担科研项目的大学或科学家并不能独占其发明专利的使用许可,而对于想取用科研成果的资本家而言,申报的程序和后续的汇报过程都非常繁琐。这导致了专利的申请数量减少,而大部分得到批准的专利则无人问津,专利制度的价值由于“公地化”而大大地稀释了。到1978年为止,联邦政府持有超过2.8万项专利,但只有不到4%的尖端专利技术被成功商业化地运用到各个产业中去。
在1980年通过的拜杜法案,允许大学、小企业或非牟利机构在履行政府规定的若干义务的条件下,选择保留其发明创造的使用权,并获取专利商业化后的收益。这种对专利的确权使用,立即形成了一股生生不息的把知识产权推向商业应用的自发动力。在一些为人津津乐道的例子中,有些大学的教授能从科研项目中拿到上亿美元的分红。既然如此,政府的其他鼓励创新的口号和奖金就都是多余的了。
第二是资本的力量。具体而言,就是资本对发明创造的引导、识别和转化等三重作用。首先,科研选题不是盲目的。例如,《科学》杂志的投稿和发表的数量,就与投稿人所在机构授予的奖励密切相关,而有些国家对科研人员发表的奖励可能高达其年薪的20%-30%。这种金钱的鼓励,加上学术声誉的攀比和分配,都显而易见地牵引了教授、博士后、博士以及本科生等人力资源的分配。
在美国,科研经费的额度可以达到大学教员工资水平4-5倍。许多科学家也同时受雇于产业界,从那里获取额外的收入。而科学家与产业界的关系也是双向的。科学家也从产业中获得灵感,实际问题成为他们部分甚至主要的研究内容。
其次,在众多发明创造中识别出具有真正商业用途的苗头,并说服越来越多的投资人以获得足够的资金,完成从科研到商品转化的过程,必定需要投资家和企业家所作出的贡献。
与人们的直觉相反,并非所有疾病都能得到同等的重视,也并非所有的发明创造都能为人所利用。要把抽象的技术与具体的产品联系起来,要把激动人心的技术与毫不留情的市场相比照,不仅需要丰富的想象力,而且需要冷酷的商业判断力。这是投资家和企业家所要完成的工作。
我们看到,今天“发明创造→专利确权→资本筛选→生产制造→全球营销”的完整链条已经打通,这一链条上的精细分工和无缝对接,形成了“积木式创新”的全球新型格局。在这条链条上,中国站在哪里,应该从哪里突破,是个战略问题。
依次看来,引入人才未必等于引入技术,因为人才的发明很可能由其所在的机构持有,我国科研的投入与美国相比也只能用杯水车薪来形容,而发明创造出来后的法律保障和资本识别能力,也仍然处于初级的阶段。
然而,中国的制造业已经在全球独领风骚,其纵向的品种覆盖面广、深度的垂直整合度高、产业链的完备、集中和灵活、还有劳动力的价格优势和劳动法规的相对宽松,都为中国在积木式创新中以制造业称王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因此,“美国发明 中国制造 全球市场”,这是否应该成为未来积木式创新的基本趋势,是亟待学界、政府和企业家共同探讨的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