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宾简介
黄益平,现任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学术委员会主席,中国经济50人论坛成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宏观经济、金融市场与农村发展。
核心要点
对于区块链的投资要特别强调投资者适当性的原则,什么样的金融产品适合什么样的投资者,目前大多数运用区块链技术的项目还是更适合风险投资者和创业者去推进。当前国内对区块链的一些监管措施,主要还是针对数字金融相关的活动,特别是ico。
所谓的独角兽公司,其实是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通常指市值超过10亿美元、创办时间较短的企业。上榜科技部独角兽名单甚至在美股上市,并不一定代表业务模式完全成熟、靠谱。金融平台能否持续的核心考验依然是风控。
区块链是非常有前途的技术 但更适合风险投资
金融界:有人说区块链金融是下一代互联网金融,您如何看当前国内区块链的现状与监管?
黄益平:区块链技术看起来确实具有非常大的潜力,在金融领域运用的空间也很大。但起码从目前看来,技术还不太成熟,能不能引领下一代数字金融,还要再观察。迄今为止应用最成功的领域应该是数字货币像比特币、跨境支付像ripple和理财产品管理像交行开发的系统。区块链技术的特点是数量大、速度慢,这样它就无法成为支撑第三方支付的技术。另外,分布式账户、安全、无法篡改等,也是经常被提到的有点,不过比特币交易所就曾经被黑客劫持了,可见确实还不成熟。技术的优势要尽量发挥,但也不要过度夸大,“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绝对的技术优势是不存在的。
虽然我看好区块链技术的潜力,但对当下这个“风口”有点担忧。目前它还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可能更适合风险投资者和创业人员去关注、去投入。跟金融行业打交道这么多年,我形成了一个根深蒂固的理念,就是金融投资是一个风险很大的行业,一定要坚持“投资者适当性”的原则。冒风险是金融的本质特征,但一定要明白冒的是什么风险。呼啦啦把不明就里的老百姓的钱圈进来去做高风险的投资,这是有背金融伦理的。要说区块链投资有泡沫,这我不担心。任何有前途的技术都很容易形成泡沫,关键看泡沫过去之后能留下什么、看获得资金的人是不是在认真地发展技术?
我们看监管部门采取的跟区块链技术相关的一些监管措施,主要也是在金融领域。如果用区块链技术去支持扶贫,估计政府也会大力支持。区块链技术应用最成功的,主要就是数字货币,后来衍生了“初次货币发行”即ico,这就引发了一些问题。如果ico是股权众筹,那就应该像任何股权公募或者私募模式一样,有清晰的约束和规范,比如发币收钱的机构需要有一定的信息透明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投资人也要设定基本的资质门槛。不然的话,很容易产生风险,甚至造成事实上的旁氏骗局和非法集资。去年监管部门喊停ico应该就是出于这个考虑。
监管部门限制网络数字货币的流通,考虑的因素可能更多一些,比如对市场流动性的调控、对跨境资本流动的管理甚至反洗钱、反腐败等任务。各国对网络数字货币的监管态度不太一样,我国的情况相对特殊一些。第一,中国老百姓手里有很多钱,能投资的地方又很少,因此非常容易催生泡沫。股票、房地产就是这样,比特币也是这样,据说世界上的比特币绝大部分是中国人持有的。第二,目前我们对跨境资本流动还有一些管理措施,比特币一流行开来,这些措施很可能就被废掉了,因为国内外资本可以通过比特币作为中介实现自由对流。当然我们还有很艰巨的反腐任务。所以目前监管部门对网络数字货币抱持谨慎的态度,主要还是考虑市场稳定和金融安全。当然,人民银行一直在积极探索官方数字货币的创设。
网络贷款行业也许会相对收缩
金融界:《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主要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最迟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网贷备案。您曾认为部分监管规则难以落地,现在看来呢?
黄益平:目前看来6月底完成备案的最后期限再次往后推的可能性很大。现在有两个比较大的问题,一是各地方政府自己制定的备案要求,标准不一,容易造成监管套利。因为数字金融平台本来就是在网上的,很容易迁移。二是很多平台无法在限期内达到备案的要求,这既有时间的问题,也有要求过高的因素。比如监管部门对平台“信息中介”的定位,其实很难做到。核心问题是中国的信用文化严重缺失,平台又无法利用官方的征信系统,两个互不认识的人在平台上借贷资金,难度很大。2015年底监管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公布的时候,我们就对这两条提了意见。现在还是这些问题。
当然,如果监管部门坚持信息中介的定位,那也可以。但一方面需要更好的信用环境,比如把网络贷款纳入征信系统,尽可能缓解一个人在多个平台上同时借贷的“共债”问题和“老赖”问题。另一方面,网络贷款这个行业过去发展过快,现在出现相对收缩,这也算正常。当然,行业相对收缩,并不一定意味着贷款余额减少。假如监管部门重新考虑让网贷平台转型信用中介,持牌经营,其实执行的难度也很大。什么是信用中介?就是变成类银行。如果几千家平台都做成信用中介,监管难度太大了,人力财力能力恐怕都不够。所以,无论是做信息中介还是做信用中介,网络贷款这个行业一定会出现非常大的调整,平台的数量已经在大幅减少。最近互联网资管政策的出台,也可能会让相当一部分网贷平台断了生路。综合起来看,除了在支付领域具有显著的优势,短期内数字金融更多地还是发挥补充性的作用。
数字金融缘何火爆?得益于移动终端和大数据
金融界: 数字金融在其它国家规模都不太大,在中国怎么就这么火爆?
黄益平: 需要说明一下,人们在提到互联网金融的时候往往将其等同于“互联网公司做金融”,其实人民银行十部委的定义包括两个方面,既有“互联网公司做金融”也有“传统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提供金融服务”,所以我们的机构叫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就是想强调这两个方面的成分。当我们说到数字金融,希望大家既能想到蚂蚁金服、宜信、陆金所和京东金融,也能想到工商银行和广发证券。数字金融的核心是用数字技术帮助解决金融问题。
中国的数字金融之所以能火起来,有多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是较好的市场基础。中国的传统金融部门十分庞大,但政府对金融体系运行的干预比较多,实际加剧中小企业和低收入群体金融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可以说,传统金融部门之外,中国的金融服务空白远远大于其它国家。所以,数字金融一旦产生,就受到了市场的普遍欢迎。
第二,数字技术快速发展提供的凯发官网入口首页的技术支持。数字技术主要是移动终端和大数据分析。以淘宝、微信、京东为例,这些平台移动终端通过“场景”吸附客户的成本,比传统金融机构全国的获客成本要低很多;过去市场遵循“二八法则”,抓住百分之二十客户基本上就能获得百分之八十的市场份额,剩下的百分之八十主要是中小企业和低收入群体。银行只能使用财务数据或者抵押资产进行金融决策,但这群人既没有历史数据,融资规模也过小,同时还缺乏抵押资产。而基于人们行为的大数据进行风险评估,就可以弥补这个不足。
第三,相对容忍的监管态度。也许是监管部门看到这种金融形态对实体经济的益处,尤其是在普惠金融领域。如果前面监管不宽松的话也发展不起来,英国、美国全管的死死的,这个行业也没法发展。但宽松的坏处就是不规范,乱来的不少。如何求得平衡是下一步要思考的。
大数据风控依然处于学习阶段 传统机构对金融的理解更深刻
金融界:既然互金平台降低了获客成本又采用了更先进的大数据风控方法,为何利率比传统银行高?互联网公司与传统金融机构在数字金融领域的竞争优劣势分别是什么?
黄益平:这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数字金融其实规避了传统银行受到的利率管制,相当于是一种变相的利率市场化。二是数字金融平台的资金成本确实比较高,要是它们提供的投资回报跟传统银行利率一样,谁会把钱给它们?三是大数据风控依然处于学习阶段,不排除违约率高的可能性,更何况现在有一些平台都不怎么会做风控,这种风险本身就很高。四是因为它们服务的客户本身就是银行不愿意服务,金融的一条基本原则就是成本要覆盖风险,对于风险本身比较高的客户,利率高一些也很正常。
数字金融的优劣势都很明显,做互联网出身的人懂技术,做金融的人懂金融,一开始的时候互联网公司做得很快,因为他们理解用户体验,能比较精准地把握这个特定市场的客户的心理,互联网公司做的app一般都很好用。传统金融机构比如像老大牌的银行,原来做的app都很不好用,因为传统机构以前不面对低收入群体,它擅长服务有钱人,更讲究服务质量。当然,传统金融机构也有优势,他们对风险的把握会比很多互联网公司好很多,它对金融的理解更深刻,知道金融风险是怎么回事。很多现金贷公司把钱贷给了没收入,没资产,没职业的人,这在传统金融领域简直难以想像。它的目的就是把市场迅速扩大。如果它以扩张市场规模作为主要赚钱依据的话,你觉得可持续吗?当然,无论是互联网公司还是传统金融机构,都会学习,因此我们很快看到这两者之间的业务出现了趋同的现象,两类公司之间相互合作的案例也越来越多。
独角兽不是不能倒台 靠不靠谱跟上市也没有直接关系
金融界:科技部独角兽名单中出现多家互联网金融平台,这些独角兽互金平台是否更靠谱?对当前未备案先上市的互金美股公司您怎么看?究竟该如何判断互金平台质量?
黄益平:国际上独角兽的定义为设立时间少于10年估值高于10亿美金的企业。这个概念更多地强调企业规模和创立时间。无论是上榜科技部的独角兽名单,还是上市国内外资本市场,都不能被简单地看做对一个企业或者业务模式的背书。独角兽的发展时间很短,业务模式也还在动态变化过程中,有没有风险,未来发展前景如何,有很多不确定性。金融平台能否持续?核心依然是看风控。如果一个公司不能好好地做风控模式,不论它是在科技部的名单上还是它在美国资本市场上市,都是难以存活下去的。
最近数字金融公司普遍热衷上市,这是一件好事,既然上了市,就要符合相应的监管要求,对于公司治理的规范化,会有帮助。同时也说明资本市场越来越接受这类新业务模式。但对于具体的企业,投资者还是要自己做独立的分析。公司上市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些希望通过上市,提高知名度,获得新的资本,甚至改善治理结果,更好地提升业务质量、扩大企业规模。有些则是希望通过上市,让监管部门在执行监管措施的时候有所顾忌,甚至给创始人提供退出套现的机会。所以,对于上市的数字金融公司,也不能一概而论。我也担心,一些公司靠快速扩张市场规模来支撑业务,然后尽快地到资本市场上市,如果业务模式以及风控能力尚不成熟,可能会引发风险从数字金融部门向资本市场传导,这应该引起监管者和投资者的高度关注。
本文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