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利沃⋅哈特(oliver hart)和本特⋅霍姆斯特姆(bengt holmström)分享201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可谓众望所归。二人的贡献,集中在合约理论(contract theory)上。显性的和隐性的合约界定人们分工合作的方式,是经济分析中具有基础性的问题。
霍姆斯特姆的贡献,在合约和机制设计领域。他的一系列发现,现在已经是经典,甚至上升为常识。比如说,员工的工资要和所有反应其能力的信息相关连,而不仅仅是员工自身的业绩和表现。举个例子,快递小哥的业绩,可能受到拥堵程度的影响,可以在其他小哥的业绩中体现出来。
再比如,对高风险员工的激励不能太强,否则高风险行业的小哥靠运气发财,努力的作用容易被风险淹没,反而不愿意努力了,就像赌博一样,还不如给个稳定点的收入,也好有个盼头。
机制设计的一个经典例子,是多任务下的激励机制。比如说,教师的工作是培养学生多方面的能力,包括阅读、写作、思考、创造力、交流能力等等。倘若给教师的激励过于注重考试成绩,则会牺牲学生其他方面能力的培养。写到这里,不知为何觉得有点心有戚戚焉。
霍姆斯特姆的文章不算太多,但是大多很精致,用严谨的模型说明简单的道理,而且应用很广泛。经济学发展到一定阶段,需要的就是这样精致的知识,不一定都要去做宏大的叙事。何况,这些应用广泛的简单逻辑,谁说就不重要呢?毕竟,每个人的激励问题,永远是经济生活中的大问题。
和霍姆斯特姆相比,哈特的着眼点颇有一点“宏大叙事”的感觉。哈特起手就关注了一个重要的现象,就是合约是“不完全”(incomplete)的。现实世界中,因为未来的不确定性太多,信息不对称,或者即便能观察到也很难提供切实的证据,无法进入诉讼,很多事项无法写入合同。因此,绝大多数情况下合同是“不完全”的。
那么,合约未尽事项,谁说了算?
这个问题映射到企业里,企业每天都要面对新的情况,谁来做决策?谁做老板,谁做员工?因为决策权影响企业的绩效、前景和收益分配,因此决策权分配也是个激励问题。
着眼点是大问题,切入点却可以很小。哈特教授与合作者的角度,是看谁拥有资产更有利于企业效益的最大化。答案也不难,就是谁的行为最难写入合同,决策权就给谁,这样这个人也就是剩余索取者了。换句话说,给他决策权和剩余索取权,其实就是一种隐性的激励机制,用来替代显性的,难以书写的合同。
“合约未尽事项,谁说了算?”
举个例子,投资是企业最重要的问题,可是很难写进合同。即便写进去,也可以因为事后的各种原因而不一定能执行。观察过企业运营的人都知道,投资常常是说说而已,离实际投资还有无数的环节可以扯皮。一旦签了合同,各方已经被“锁定”了,即便不投,也还有“好死不如赖活着”一说,于是就继续将就,进入一种低效的合作。此时的一个办法,是把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给要投资的人,变成他的激励。
故事讲到这里,一切近乎完美。问题是,这个理论上应该得到控制权的人,是个穷人怎么办?现在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可是创业创新的人没有钱怎么办?啃老不是个好办法。互联网时代,很多创业者几乎是白手起家的。即便小有积蓄,或者已经挖到第一桶金,资金实力常常很不够。
在这里,我们触摸到人力资本在企业中的作用,这是企业理论的一个基本问题。企业的成功,依赖于企业家和各级员工的人力资本,以及他们持续不断的对人力资本进行投资。然而,人力资本的使用和积累,是难以写进合同的。如果我们假定人力资本是最重要的资产,那么企业就应该归人力资本的占有者所有。那么问题来了,这些人没钱,但是巧舌如簧,看起来就是一群大忽悠,让我们怎么相信他。做股权投资、天使、私募、孵化器的,对这个问题应该深有体会。
现实中看到的,是一种叫做“共有产权”的设计。就是有钱的出钱,没钱的出人,讨价还价决定各自的股份,共享未来的收益和风险。
对于这个“共有产权”设计,可以从两个角度解读。第一种解读,这是一种激励机制。为了激励经理人和主要员工努力工作,把他们的收入和未来的企业表现挂钩,给股权激励。这一点,霍姆斯特姆有专门的文章论述。
第二种解读,可以看作是“劳动雇佣资本”。按照哈特的理论,人力资本密集的企业,应该归企业家和经理人所有。但是这些人没有足够的资金,于是就去“融资”,付出的是部分的股权。
两种解读都有道理,看你从哪一个角度看。霍姆斯特姆的解读,是从金融资本的角度,着眼点在于激励企业家和经理人。哈特的解读,是从企业家的角度看,着眼点在于用人力资本“抵押”,进行“股权融资”。
人力资本的股权融资功能,突破了“资本雇佣劳动”的传统说法。进一步,倘若我们预期人力资本相对于金融资本越来越重要,那么人力资本的融资功能会越来越强,“资本雇佣劳动”的传统说法,值得进一步商榷。
可以看到的是,工业革命后的早期,金融资本稀缺,人力资本只能附着在金融资本上,否则价值无法体现。二战以后,特别是1970年代以来,金融资本越来越丰富,人力资本的相对重要性提升。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人力资本开始具有了融资功能。
自从科斯教授(1937)的经典研究(戳蓝字,查看往期相关内容「美丽心灵」| 市场是有成本的)以来,企业的性质引起众多的关注。理解企业的本质和边界,是经济学的一个基础性的问题。张五常认为,企业无非是一系列合约的集合,是“企业合约”代替了“市场合约”,并无本质区别。张五常并没有错,可是错失了重要的问题。尽管都是合约,可是现实世界的合约很精彩,值得深究。
霍姆斯特姆和哈特等人的研究,提供了很多精细的知识。近年来的新变化,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和融资形式,为更深入理解企业的合约性质,打开了新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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